海为谁蓝 发表于 2014-4-23 14:29:18

2014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整理(9)

十二、法的演进  (一)法的起源  1、 法产生的标志:  (1)国家的产生  (2)权利义务观念的形成  (3) 诉讼和地法的出现  2、 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1)法产生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从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的发展阶段。  (2)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从习惯到习惯法,再从习惯法到制定法的发展过程  (3)法的产生经历了法与宗教、道德浑然一体到逐渐分化,相对独立的发展过程。  (二)法的传统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  1、法律思维的不同  2、法的渊源的不同  3、法的分类的不同  4、诉讼程序的不同  5、法典编纂的不同  (三)法治国家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 法治国家的标准:  (1)法律保障人权,限制公权力的运用  (2)良法治理  (3)宪法确立分权与权力制约  (4)赋予公民广泛的权利  (5)确立普遍的司法原则  2、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条件:制度条件和思想条件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基本内容: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  十三、法与社会  (一)法与经济  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  (二)法与政治  两者都是上层建筑  (三)法与道德  法与道德在生成方式,行为标准,存在形态和调整方式等方面有本质不同。

海为谁蓝 发表于 2020-11-2 15:53:11

重者恒重!

流年似水 发表于 2022-7-13 00:59:08

(二)法与政治

  两者都是上层建筑

  (三)法与道德

  法与道德在生成方式,行为标准,存在形态和调整方式等方面有本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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