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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诉讼时效规定的不理解 [打印本页]

作者: 镛宪    时间: 2014-1-9 09:07
标题: 对诉讼时效规定的不理解
诉讼时效第十九条第二款“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请学长释疑,债务承认是什么意思,债务已经承担,原债务人为何要进行承认?谢谢!
作者: door916    时间: 2014-2-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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