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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麻烦解答一下 [打印本页]

作者: sym13579    时间: 2014-3-29 14:26
标题: 麻烦解答一下
甲租赁公司向乙财务公司借款2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便将出租给丙公司使用的一台吊车出质给乙公司。甲公司随即通知了丙公司,后甲公司因经营困难又将该吊车出卖给丁公司,并通知丙公司将该吊车交付给丁公司。对于甲公司的出质和出卖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出质行为不生效力,因为甲公司未实际将该吊车交付给乙公司
B.甲公司的出质行为已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已通知了丙公司
C.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无效,因为丙公司对该吊车仍享有质权
D.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效力未定,因为乙公司对该吊车享有质权


作者: sym13579    时间: 2014-3-29 14:29
质权的交付包括指示交付吗
作者: zhjhb    时间: 2014-3-30 00:55
我认为答案为A。《物权法》第208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本选项中,吊车并未交付乙公司,质权未设立,但质押合同有效。

作者: 蓝血人    时间: 2014-9-22 14:53
答案为A。《物权法》第208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本选项中,吊车并未交付乙公司,质权未设立,但质押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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