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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诉讼时效和宣告死亡 [打印本页]

作者: 白凤    时间: 2013-4-22 14:25
标题: 关于诉讼时效和宣告死亡
  请各位老师,学长学姐帮忙,  甲2005年7月20日向乙借了2万,要2005年8月15日还钱,但是2005年8月16日甲消失了这是甲还没还乙的钱,当时乙没有行使权力,2005年8月15之前没有找甲要还钱,2007年8月16日甲又重新出现了。 问:这个时候是不是过了诉讼时效期间?(要考虑:申请宣告失踪需要满法定期限才可以申请,而且法院要审查然后发出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月。现在乙要去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的那一天甲又重新出现了,,,该怎么处理?)        

作者: zhjhb    时间: 2013-4-23 12:37
已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应该从2005年的8月16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间2年,2007年的8月15日截止。乙在找不到甲的情况下,可以在此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作者: 白凤    时间: 2013-4-26 13:05
zhjhb 发表于 2013-4-23 12:37
已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应该从2005年的8月16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间2年,2007年的8月15日截止。乙在找不到甲的 ...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作者: mingjade    时间: 2013-4-28 01:24
zhjhb 发表于 2013-4-23 12:37
已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应该从2005年的8月16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间2年,2007年的8月15日截止。乙在找不到甲的 ...

为什么不能适用诉讼时效中止呢?
作者: mingjade    时间: 2013-4-28 01:26
zhjhb 发表于 2013-4-23 12:37
已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应该从2005年的8月16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间2年,2007年的8月15日截止。乙在找不到甲的 ...

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中止吗?
作者: zhjhb    时间: 2013-5-26 17:46
mingjade 发表于 2013-4-28 01:26
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中止吗?

《民法通则》第139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可见,诉讼时效中止是因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了特定的事件,造成权利人不能及时行使权利而产生。本题是义务人失踪,权利人只是不能直接向义务人主张权利,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作者: 蓝血人    时间: 2014-9-22 16:40
《民法通则》第139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可见,诉讼时效中止是因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了特定的事件,造成权利人不能及时行使权利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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