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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辅导:《行政法》必考细节问题总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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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8 13:03: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于这部分归纳应该不陌生,这些都是行政法必考的一些细节,希望大家能够引起足够的关注。总结分(1)口头问题总结(2)收费问题总结(3)身份问题总结(4)视为总结(5)签名盖章总结(6)人数问题总结 六部分。

  一、口头问题总结

  1.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 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复议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或法院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

  5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依其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

  6. 诉讼中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7. 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作出裁定,裁定应当写明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情况紧急的,可以将中止执行的裁定口头通知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但应当在口头通知后10日内发出裁定书。

  8.赔偿请求人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委员会记入笔录。

  9.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有权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二、收费问题总结

  1.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2.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 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4.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5.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6.行政复议鉴定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7.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8.证人、鉴定人因出庭作证或者接受询问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鉴定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9.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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