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加重情节口诀
多次强奸幼女,多人伤亡严重
十七、总则中的从轻,减轻,免除从重情节: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从轻减轻免除情节:
控 未 教 立 满 (前四个是第一层次,可以从轻减轻,满是第二层次,应当从轻减轻)
聋 盲 备 首 犯 (前四个是第三层次,可以从减免,从犯是第四层次,应当从减免)
外 止 大 立 功 (第五层次,外,大立功,可以减免)
卫 险 重 胁 从 (第六层次,止,卫险重胁从,应当减免)
依次分解为:
控: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未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教:如果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立:犯罪分子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满:已满十四不满十八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聋,盲: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备:预备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首: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指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外:在领域外犯罪应追究刑责的,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止: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大立功: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卫: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负刑事责任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险: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负刑事责任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重: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胁从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十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加重情节
三个首要分子真叫坏
妇女儿童卖境外
奸淫妇女干出来
强迫妇女把淫卖
盗婴幼,绑妇儿
目的都是为出卖
最后还把亲属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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