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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解读: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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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1 21:48: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解读:刑法

刑 法

【2015年大纲评述】

在过去五年的司法考试中,刑法在试卷二选择题的平均分值超过58分,在试卷四的案例分析题的平均分值为22分(2008年多一道25分的论述题),总计分值约为81分。这两年,考题的综合性越来越强,对于刑事部分的案例考查也更为综合,融合了民法、刑事诉讼法、法理学等学科。从近年试题来看,对刑法总则部分的考核占了近一半的分值,而客观题部分的难度明显增加。因此,考生在复习刑法时,要特别注意对刑法分则条文与相关理论的理解和记忆,并结合分则中重点法条,融会贯通。

【考点增删、变更说明】

相比2014年,2015年刑法部分以完善大纲教材为主,没有增删考点

【法律法规增删、修订说明】

1.新增9件法律法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6)最该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删除2件法律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补充说明:

2013年、2014年的大纲中新增的考点中,部分在考试中未涉及,这些对于今年的司法考试仍有重要的考查价值,故对此类考点进行列举,望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仍予以重视。

2013年大纲新增考点:无

2013年大纲新增法条:《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14年大纲新增考点:无

2014年大纲新增法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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