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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必胜宝典——司考人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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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1:52: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司考前期复习资料的准备:
(1)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
俗称的“指定教材”,共三本,按照司法考试前三卷的考试内容进行编排。原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司考官方教材。后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取消了“指定教材”的称谓,但是,作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唯一司考专用教材,其“指定教材”的地位仍然是毋庸质疑的。因此,作为考生,也应当对其有足够的重视。当然,三大本中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不少内容似乎对于司法考试的作用并不是很大,我们在复习时也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小编认为,三大本不是必须要看的,尤其是对零基础的人来说,三大本内容多,不知道司考重点内容而盲目肯三大本的话恐会得不偿失。当某些教材或者复习资料对某个观点存在争议时,或某些题的答案解析不同时,我们应当以三大本的观点为准。所以,三大本更适合做一本工具书来使用。
(2)讲座系列教材
此类教材一般为各高校、法学研究机构或者司考辅导机构编写的“民间教材”,比如万国编写的系列讲座、厚大分科讲义等,此类教材的特点是重点突出、高度归纳,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可以省去很多概括知识点的精力,这点比三大本要好一些。但是,这类教材也有个明显的弊端,就是不能涵盖所有知识点,某些内容也是一带而过,那些目标不仅仅是通过司考还追求考取高分的考生,应把这一系列教材与三大本结合起来使用,这两套教材结合的最终标杆就是2015年4、5月份出来的司考大纲。在新大纲没有出来之前,可以重点复习这一系列教材,等新大纲出来后,结合新大纲对知识点进行补充。
(3)法律汇编
各法律出版社每年都会出版一些司考用的法律、发规汇编,此外,还会有一些重点法条导读。对于重点法条,我们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据统计,虽然司考范围内的法条总共有一万多条,但每年实际考核的只有600条左右,而从2002年司法考试至今,考核过的法条不超过3000余条。对于其它的“休眠”法条,一方面是因为其重要性相对次要,另一方面,是因为一些法条不具有可考性。这也体现了“重者恒重”的定律。
因此,对重点法条进行重点复习、全面掌握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司法考试的主要得分点。对于其它法条,也要有所了解,能够结合运用。
(4)常规教材
所谓常规教材,指的是一些普通的教科书。之所以看这些书,主要是与命题人有关。比如,往年的司考刑法部分的命题人一般为张明楷和陈兴良,那么,很多考生就会去看他们编写的刑法学方面的教材。从中除了可以了解他们对于一些争议问题所持的观点,把握答题脉络,还可以对他们的出题思路进行大胆的预测。
不过,小编认为,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复习并不适合于大部分考生。因为这种方式有助于考生深入掌握知识点,但难以面面俱到,难免顾此失彼,反而得不偿失。因此,对于那些基础掌握比较扎实,有充足时间复习的考生来说,可以适当顾及这类教材。
(5)历年真题
对于司法考试而言,历年真题的作用是相当突出的,我们必须对它要有足够的认识——善待真题。应该说,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的精华所在,它将司法考试范围内的知识点以题目的形式展现出来,这也是命题专家智慧的结晶。
如何用好真题是关键问题。曾经有位考生仅通过看重点法条和做真题通过了司考,由此可见一斑。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对于真题必须反复的做,并且要不仅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要能够真正搞懂每一道真题,而并非单纯的记住答案。在制订复习计划的时候,应当把真题练习单独列出来,穿插在每一轮的复习过程中。我的建议是,真题至少做两到三次。希望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每次对题目的内涵都能够有更深刻的认识。

  (6 )录音资料
对于没有时间与金钱参加辅导班的考生而言,录音资料是不可或缺的。之所以在这么说有两点原因,一、司法考试的特点是系统考察,重者恒重。对于一个对司法考试不了解,甚至是零基础的考生来说,闭门造车很难成功。录音为往年司考辅导班流传出来的辅导音频,主讲老师大都小有名气,听他们的录音,能让你知道哪些内容是司考的重点,也有助你建立一个系统的知识体系。另一方面,众所周知,法律是一门相当枯燥且有一定难度的学科,并不是某些人所想的法律就是背法条。法条是基本的,法律真正的难点在于如何在复杂的案例的正确运用法条。对于某些法律概念如纯正不作为犯罪和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单凭自己想法去理解这一类概念恐将出错,这时候录音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他不仅能让你的复习变得不那么枯燥,还能让你在一些问题的理解上少走弯路。录音怎么获取?本微信公众号会定期为大家上传各科录音。

如何进行有效的复习
一、必要的心理准备
    司法考试素有“中国第一考”之称,其复习的难度、广度、强度确实给考生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司法考试不可战胜。任何一个考生面对司法考试,都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全力以赴、持之以恒地投入到复习备考当中,而在投入紧张的备考过程之前,大家一定要先调整好自己的心理状态,这是成功的第一步。
二、复习时间的安排
    合理科学的复习时间安排,会使你的复习循序渐进地稳步进行,同时也会使你在复习过程中能够前后衔接,合理地解决知识上存在的障碍,有效地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
   1、4月份之前,打基础、做准备。在这个阶段,主要是要准确把握司法考试的复习备考方向,对三大实体和三大诉讼法中与司法考试密切相关的基础问题搞清楚,对重要的知识点有所了解,为后面的系统复习和强化记忆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这个时期一定要重视基础理论问题,因为司法考试理论性加强的趋势非常明显,运用基本理论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考查方式多次出现。此时的复习,最好能够先听一次录音,然后对录音讲解的问题进行消化理解,然后再带着问题第二次,从而最有针对性地解决自己在理解上存在的疑点。这个时期的复习一定要以理解为主,不需要进行大量的记忆和练习,但最好能看一下近两到三年的真题,特别是要关注对这些真题的解析,将真题及解析当作复习中必不可少的教材来使用。本阶段以听课和自己的看书为主,侧重理解,不需要过多地记忆和练习。主要是对复习的方向和方法有一个明确的把握;对真题有正确的理解;掌握重点学科的基础理论;提高自己将总则与分则、原则与具体制度结合起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5—7月,全面复习,系统提升。经过在理论阶段的学习,考生在法律理论素养和法律基本知识上都有了一定的提高,对考试的基本形式、基本知识点和基本的复习思路有了整体的了解。以此为基础,从五月份开始到7月上旬,就要进入深耕细作、系统复习和深入理解的阶段。此时要以司法考试大纲为依托,主要是对司法考试大纲中涉及到的重点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最细致地全面掌握司法考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在这个阶段,要安排好自己的时间,每天既要有听课,同时要给自己留出足够的时间消化理解和记忆 ,每天的复习过程中一定要给自己留出课后复习的时间。同时,在每一个部门法学习暂告段落时,一定不能忽视练习题。因为最重所有的知识都要落实到试卷和试题上,充分地练习能够帮助你巩固知识,查缺补漏,还能够最有效地提高自己的解题能力。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这个时候的记忆是一个循环重复的过程,在记忆过程中的遗忘事非常正常的,因此不要为此而过分担心。课前预习,听课、课后复习以及做练习题,都是一个反复记忆的过程,记忆是贯穿于整个复习过程之中的,因此不要因暂时的遗忘就产生焦虑情绪。

    3、7—8月,融会贯通,综合串联。进入到七月份之后,复习进入了一个融会贯通的提升阶段,要进一步将分散的知识点融会贯通,加深理解,加强记忆,最终将法条法理和司法考试的命题结合起来,将学习能力转化为考试能力和得分能力。
    从近年来司法考试的命题趋势上看,试题的综合性越来越强,不仅在一个部门法内部会将相关的法条综合考查,而且还出现了将实体法和程序法综合考查的案例。因此如果不能将知识点和法条综合起来,明白分散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很有可能在考试中丢三落四,影响最终的分数。
    这个时期同样不能忽视试题,而是要更加重视试题,不仅要通过试题查缺补漏,而且要通过试题了解命题的思路,掌握答题的技巧,综合运用所学到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串讲阶段进行模考及讲评,能够有效地帮助大家发现自己在复习和解题中存在的问题,最有针对性地提高大家的应试能力。
    4、8月下旬—9月,最后冲刺阶段。此时需要把精力放在最能够快速提升分数学科上,例如诉讼法和试卷一的一些学科。
三、基本的复习方法:  
   1、在听课之前最好能够将教材的内容自己看一遍,不需要做记忆性的工作,关键是熟悉和理解,这样在听课的时候更容易跟上老师的思路和进度,也更加有针对性,对于自己看书过程中不理解的问题就要重点去听,反复去听,并结合例题彻底解决。
     2、应当有一个自己的总结笔记,对于自己感觉到的重点、难点、对一些问题的体会、总结都应该在自己的笔记中有所体现,这样在最后阶段的冲刺时,就能够一目了然的知道自己的问题在哪里,然后集中精力对这些问题再过一遍,既有针对性,又有效率。
3、一定要将看书、听讲和做题结合起来,司法考试命题有其自身的规律,出题有自己的特点,熟悉题型,熟悉答题思路非常重要,并且也有助于加深对教材和法条的理解
    4、一定要勤思考、勤提问,开阔思路,加深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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