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VIP02

【法考联盟论坛】国家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课件 司法考试学习指导 法硕考试课件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3808|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教唆成立的问题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3-7-27 18: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甲有故意杀人的意图,已没有故意杀人的意图,但是对甲来说他对已说:“丙是坏人,你将这个毒药递给他喝。”甲以为已正确的理解了他的意思而且已也按他的意思将毒药递给丙喝,造成丙的死亡,在甲而言是甲和已是共同犯罪,成立共同犯罪的教唆犯,已是共同犯罪的实行犯。此即从共犯从属性说来判断甲是否成立故意杀人的教唆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法考联盟推荐上一条 /3 下一条

教育
关注“法考之端”公众号

小黑屋|手机版|免责声明|【法考联盟论坛】  

GMT+8, 2024-5-27 09:35 , Processed in 0.222656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KEKEOK.COM Discuz!  X3.2

© 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