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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11月22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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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1-21 10:09: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11月22日公布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2日公布。
为方便应试人员查询考试成绩,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有关媒体提供成绩查询服务。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声讯电话查询本人成绩,电信用户请拨打16899800,联通用户请拨打11699800;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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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班次
沙发
发表于 2013-11-22 09:05:08 | 只看该作者
顺利通过!感谢法考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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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1-22 09:59:39 | 只看该作者
bcls 发表于 2013-11-22 09:05
顺利通过!感谢法考联盟!

恭喜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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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1-22 11:13:22 | 只看该作者
顺利通过,十分感谢法考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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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1-22 11:39:12 | 只看该作者
lazioss 发表于 2013-11-22 11:13
顺利通过,十分感谢法考联盟

恭喜恭喜,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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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vhao 该用户已被删除
6#
发表于 2013-12-4 10:13:1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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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2-5 20:43:06 | 只看该作者
哈哈,终于如愿了。。。终于过了,谢谢法盟,谢谢科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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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2-28 18:21:04 | 只看该作者
个是老板自己编的吧!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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