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前秘书长潘基文日前已回到韩国,虽然他本人对是否参加下届韩国大选尚未正式表态,但民间早已将其视为韩国下任总统的重要参选人。 就在这个关键时刻,爆出了潘基文的弟弟潘基祥,以及侄子潘周贤(潘基祥之子)被美国检方指控参与行贿事件的丑闻。1月20日,潘基文出面向公众道歉,同时重申自己“不知情”。路透社认为,潘基祥和潘周贤涉嫌行贿案使潘基文回韩国参选总统的计划变得更加复杂。 事件经过 本月10日,纽约检方在曼哈顿的一家联邦法院对潘基祥和潘周贤提起诉讼,指控两人参与一起行贿案。起诉书称:
美国助理检察官丹尼尔·诺布尔20日在纽约曼哈顿联邦法院的庭审过程中说,他们已经申请逮捕潘基祥,并称美国当局计划引渡潘基祥,韩国法务部门表示将就此事与美国政府展开对话,韩国警方尚未收到正式逮捕请求。 法律问题 撇开韩国政坛的是是非非不说,如果以这起案件为原型,完全可以出一道烧脑的“司法考试题”,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尝试着讨论一下: 问题1 :潘氏父子给哈里斯的50万美元,其性质到底是“商业贿赂”,还是“劳务酬劳”,或两者兼而有之? 问题2 :潘氏父子如果最终构成犯罪,其行为属性到底是个人犯罪,还是法人犯罪,还是分别属于不同的属性? 问题3 :哈里斯的行为如果犯罪成立,那么是构成“受贿罪”,还是“诈骗罪”? 问题4 :如果哈里斯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那么潘氏父子的行贿罪还成立吗? 问题5 :一家韩国公司准备向中东买主高价出售其在越南的不动产,为此向一个美国骗子支付相当金额的费用。 那么,在本案中,具有司法管辖权的国家有哪些?其中哪国具有更优先的管辖权,其理由分别是什么? 问题6 :如果你受邀成为潘周贤的律师,你准备对其作何种辩护? 韩剧《我的闺蜜总统》还未追完,再来演绎一部《我的当事人是联合国秘书长的弟弟》,韩国的大戏、好戏,真是一出连着一出。 接下来,老潘压力可就大了,弟弟和侄子的案子能否做到“胜诉在纽约”,可就看他在选举中的表现和表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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