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聚焦 沈阳的一位群主被警方刑事拘留了,因为他的群员每天在微信群里发“黄片”。起初吴某还对群员进行约束限制,后期就放任不管了,群员马某向群员收取数十元会费,每天向交钱的人发送淫秽视频。对此,吴某视而不见,也想通过这种方式扩大影响增加群友。据马某交代,他在微信中传播的淫秽视频多数都是从网上下载收集的,随后卖给了会员。群主吴某因视而不理,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其实2016年上半年,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也判处了一起类似案件。群主谢某没有阻止群成员传播淫秽视频,被判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十个以上的,就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同时,群组成员超过30人以上,就有可能造成淫秽电子信息在成员和群组间的大规模传播。即使有部分微信群成员因未开启而暂时没有看到淫秽视频,但这些群成员均是视频的潜在受众。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应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审查群相关内容,阻止成员发布淫秽视频或直接将其剔除,甚至解散微信群。如果其未履行群主义务,放任群员传播淫秽视频,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和权力的拥有者,当然负有监管职责。群主应规范群聊行为,维护群聊内容的非违法性。对于群员发布的违法内容应予警告,直至将该群员踢出群聊。中国传媒大学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说“群主不能对群里的违法信息进行有效管理,等于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么群主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有那些呢?首先是民事责任:群主如及时制止群员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则不会因存在过错而与发布不当内容的群员承担民事责任。否则,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其次是治安处罚:对群员发布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内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面临共同的治安处罚。最严重的是刑事责任:对群员涉嫌犯罪的行为,如果不行使监管职责,放任群员违法犯罪,在主观上,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从而与涉罪群员构成共同犯罪。
当然法律也给了群主减免责任或不承担责任的机会。王四新表示,监管责任和法律责任是挂钩的。在出现违法信息时,群主如果及时告诫、治理、清除违法信息,那群主的责任肯定会减免。如果有了这些治理行为仍管不了,群主可以向有关机构举报或者向网络服务提供商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