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论坛上那么多人在开撕报考条件,我的看法如下: 1.并非提高报名条件!明显是歧视!是赤裸裸的“唯出身论”“唯学历论”的歧视!知道河南省吧!高考时530以上的只够上大专!要是户口在北京,上北大都有可能! 2.信赖利益保护!自考生可是在改革之前取得或报考学历的!不能无辜剥夺! 3.效力!《高等教育法》《自考法》都规定效力相同 4.看“改革意见的发文主体”!注意是国务院办公厅等,下个意见就改革,法律依据在哪里呐?! 5.全文并没有说不让自考生报考!所以还没有定论!不必恐慌! 6.说自考生混学历的!建议你有空4月、10月(自考全国统考时间)到北京参加一次试试!它是国家组织的考试!国家随便让你混学历证书?你这样说是打国家的脸! 7.说司考是救命稻草的!我觉得你可以回家看书去了!因为这只是一个资格证,又不是当官管用!何来改变命运只说!? 8.诋毁这个考试容易!如果容易你可以不考!因为对你没价值!因为你缺乏法律信仰! 9.和别的资格证对比的!无可比性!因为没个人的想法不同!理想不同! 10.好好复习!好好修完自考法本学历+法学学位!因为你的理想不容置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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